市政府的大頭笑容滿面的, 先是請我們就座, 嘰哩咕嚕說了一些歡迎大家的話, 然後就開始公證的儀式.......... 就這樣, 大頭說一段, 克里斯多夫先生翻譯一段, 大意是.......... 今天很高興來為戴安小姐及史帝夫先生舉行結婚公證儀式, 比利時法律對於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上, 仍有既定的權利及義務, 請容我在此陳述一次 ........(省略)......... 史帝夫先生, 你願意娶戴安小姐為妻嗎? 戴安小姐, 妳願意嫁給史帝夫先生? 我們總共回答了2次, 一次用法文說"Qui!", 另一次用英文說"Yes, I do!" 嘿嘿!! 比一般人多一次喔! ^_^ 然後就唸了一堆新郎新娘, 2位證人及翻譯的基本資料, 很高興的是, 他們在唸我和Betty的國籍時, 是說"Taiwan, Republique de Chine" (台灣, 中華民國) 喔! 相片就是我們在聆聽大頭的說明, 而兩位證人Betty小姐及傑利先生也坐在那兒很盡責的, "眼睜睜"地看著我們, 克里斯多夫先生則是站在大頭旁當翻譯! ^_^ 更多相片在這裡 ---> http://f2.pg.photos.yahoo.com/dianne_le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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