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2002年5月底, 將居留簽證辦好後, 原本跟我的老闆財務經理 敲定六月底離職, 因為史帝夫先生六月正忙, 七月才有空來台, 所以改到七月底離職, 正好給我多一些時間來安排搬家事宜. 記得那時(2002年5月), 我已經自己一個人住在貸款買的全新公寓裡, 我爸每次跟我見面或講電話, 都要我別帶太多東西過去, 坐飛機的難帶又麻煩, 後來我跟他說, 會用海運的, 他又開始擔心運費太貴, 說以後還是會回台灣渡假, 再慢慢帶就好了, 總之就是擔心我這 擔心我那的. 後來跟史帝夫先生討論要帶些什麼過去, 他老兄就說 當然是能帶的儘量帶啊! 我們以後也不可能常常沒事就飛回台灣, 所以最好趁一次就搬完, 免得萬一我想念什麼東西卻留在台灣時, 可怎麼辦!? 就這件事來看, 丈人和女婿的觀點是完全相反的, 呵呵!! 回想當初2000年12月底, 會買這個房子的原因是, 才結束一段論及婚嫁的8年感情已有5個多月了, 某天 老爸跟我提到, 我年紀也不小了, 也該把賺來的錢好好規劃一下(是的! 我老爸常會唸我亂花錢!), 何不如買個房子, 當作是投資, 這倒是激起我想搬出去自己住的念頭, 反正再交男朋友的機會也不大可能了, 就開始到處看房子, 剛好我的老闆才訂了一戶公寓, 介紹我去那個社區看看, 我一看也很喜歡, 所以就買了下來 可是怎麼也想不到3個月後(2001年3月)會認識史帝夫先生, 甚至在11個月後(2002年2月)訂婚! 開始安排搬家的事, 是在居留簽證辦好後(2002年5月底)開始, 我已經住在公寓裡一年了, 東西已經很多了, 想到要”跨海, 跨國, 跨洲”辦家就一個頭兩個大! 是要自己買紙箱打包呢(省錢卻勞力)? 還是要讓專業的海外搬家公司全程負責(花錢卻省事)? 後來因為白天上班很忙, 晚上回到家只剩下癱在沙發上看電視的力氣, 此事就一直拖, 拖, 拖......, 其間史帝夫先生不時問我準備的如何了, 我都只能乾笑兩聲, 他就了解很多事恐怕非得要等到他七月來台灣時, 由他來做才會比較快! 嘿嘿!! 這就是金牛男配天秤女的情形! 當然, 我也知道有些事非得先做才來得及, 六月中時, 眼看再一個多月就要離開台了, 乾脆就跟公司要了協力廠商(專業的海外搬家公司)的電話, 準備請他們來估價! 相片是2002年史帝夫先生七月來台接我過去比利時, 最後一天在我公寓拍的客廳紀念照! 20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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