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比利時貿易協會駐華辦事處的網站下載體檢表, 看到一連串檢查項目, 我頭都昏了, 有: 霍亂, 瘟疫, 天花, 黃熱病, 結核病, 梅毒, 班疹傷寒, 小兒麻癖症, 白喉, 傳染性肝炎, 狂犬病, 成癮, 精神病, 沙門氏菌病................20多種!!! 還書明是申請居留簽證的"必要"檢查項目, 好像挺重要的哩! 我先到家附近的大型私立醫院, 結果對方說沒法出具英文的體檢證明(可見台灣醫療院所還不夠國際化喔!), 建議我去"署立"的醫院試試, 所以我就到廢省後的原“省立桃園醫院”, 到的時候已經過了體檢的時間(我記得好像只有中午的一個半小時, 週末例假日還休息), 也不知道要帶2吋相片, 那天算是白跑一趟了! 這就是沒事先打電話問細節的後果! 等到再去一次, 掛號時小姐問要做那些項目, 我哪知啊!? 就把那"必要檢查項目"一覽表拿給她看, 她也是"霧煞煞"的, 就把可以做的全都做了, 要我剩下的再去問醫師怎麼辦! 所以囉! 整個過程就是量身高體重及血壓, 測視力 聽力, 驗血驗尿, 照X光......等等, 總共花了快一千塊, 健保也不給付, 真是么壽! 結果當面給醫師看那份一覽表, 連他也傻眼了, 這也難怪! 像"精神病"沒那麼容易判斷吧!? 有些疾病在台灣老早就絕跡了, 誰還來驗哩!? 真搞不懂那一覽表是怎麼編出來的, 搞不好是年代久遠的文件哩! 結果是在那20多個項目裡, 只勾了3項可做 ---> 結核病, 梅毒, 傳染性肝炎 . 唉呀呀!!! 因為檢體的化驗結果要幾天後才會知道, 所以得預約下次去門診看結果及拿報告, 又得再跑一趟, 切!!! 不過等我去拿報告時, 看著醫師在證明上確認.......... HAS NO CONTAGIOUS DISEASES which would prenent him (her) from studying, carrying out research or working in the near furure. (比利時駐華辦事處的文件) In my opinion, this examinee is in ( )excellent (V)good ( )fair ( )poor healthy and physical condition. (省立桃園醫院的制式文件) 我的心也放下一半了! 還好後來比利時駐華辦事處並沒有因為20項多只做了3項而拒絕這份報告, 讓這次努力沒有白費! ^_^ 相片就是當時下載的體檢表首頁, 需要醫師親自簽名, 及醫院的大印. 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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