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2002年2月22日, 史帝夫先生結束在台的訂婚之行, 返回比利時工作, 我也得開始收假上班了! 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跟老闆敲定離職的日期, 專案才剛上軌道, 再加上公司的營所稅稅簽在五月底才會結束, 所以就先敲定在6月離職, 開始移居比利時的各項準備! 首先是申請居留簽證, 查了一下比利時貿易協會駐華辦事處的網站 ---> http://www.beltrade.org.tw/chinese/index.php 居留簽證身份有.......... 1. 大學生 ---> 早念完了! 2. 交換學生 ---> 我看台灣沒有哪個學校還要我去跟人家交換吧! 3. 個人創業及專業證(professional card)---> 我? 創業? 專業? 得了吧! 4. 受聘員工 :持有工作許可(working permit)---> 還早的勒! 5. 於比利時投資 ---> 我要是那麼有錢就好囉! 6. 依親:配偶 / 子女 ---> 還沒那麼快啦! 7. 赴比利時結婚 ---> 嗯..這個像! 得要確定婚期的婚禮公告證明, 不可能! 8. 赴比利時同居 ---> 好吧! 就是它了!!! 費用: 50歐元 再來就是所需文件了........ 1. 申請表三份及近照三張 ---> OK! 2. 護照正本及影本乙份 ---> OK! 3. 中文戶籍謄本(部分)加上被公證過的法語、荷蘭語或德語翻譯。語言選擇依居住區域而定。 ---> 列日是法語區! 要公證? 好好好!!! 4. 被公證過的良民證 ---> 哇咧! 我還身家調查咧! 5. 體檢表;需明確指出申請人未患有任何具傳染性或遺傳性之疾病,或沒有罹患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險的疾病。 ---> 吼!! 搞的像新兵入伍! 6. 雙方之單身証明(3個月以內)。台灣人可附戶籍謄本。 ---> 這個是應該的, 順便幫我確認一下史帝夫先生的身份, 哈哈!! 7. 比利時同居人之比利時身份證影本或比利時核發的外人身份證影本或外人居留證(CIRE)影本。 ---> OK! 8. 兩人之間關係穩定之證明。(例如同居公證合同) ---> 哇哩咧! 這個精彩! 9. 比利時同居人收入足夠之證明。 ---> 哇~~這個我喜歡! 嘿嘿!! 10. 比利時同居人簽署之生活保證書。 ---> 厚!! 這個我更愛! 哈哈!! 第一次辦這種東西, 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 管他的! 兵來將檔, 水來土掩! 一件一件來吧! 也要史帝夫先生開始準備他那邊的文件, 好寄過來給我, 這當中發生了許多好玩的事, 把我們折騰的死去活來的, 請聽我下回一一說給妳聽! 相片是史帝夫先生來台訂婚時, 離台前一天, 我們才有時間去拍的婚紗! 當時的我們根本不知道未來的幾個月, 會為了移居比利時的事, 搞的雞飛狗跳的! 所以留下開開心心的笑容! 史帝夫先生稱我這張相片的髮型是 ---> 星際大戰公主頭! 相信看過此片的人都了解他指的是誰了吧! 200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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