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昨晚臨睡覺前收到ViVi的通知, 說是"You have my blog tag", 要我去她家"Vivi's Voyage"看詳情!! 原來是個好玩的小遊戲"怪癖大串連" 要講5個自己的怪癖......
 
規則如下:
 
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寫下答案,接著指定五個人回答問題,並在文末附上她們的網誌連結,並且通知這五個人。這五個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並附上連結)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這時候「引用」功能就很好用),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如此繼續下去。
================================================================================
 
一向被麻吉說我很龜毛, 想5個怪癖應該不是難事, 可是想了一個早上, 還跟msn上的麻吉貝蒂求救, 到最後她說......
 
"我覺得妳的怪癖不是某種動作哩
是妳的個性問題
是和人相處時的反應
正確來說
是妳整個人都很怪"
 
---> 喂喂喂貝蒂~~~ 講好聽一點不行吼!  我是"特別"好唄! 哈哈哈哈哈~~~~~
 
厚!!! 好吧! 我就用力來腦力激盪一下吧~~
 
1. 皮夾裡的紙鈔一定要頭對頭, 腳對腳, 不只張張要放同一面, 還不可以摺到!!
 
2. 在廚房洗洗切切的過程, 容不下任何水漬及小渣渣, 一定要馬上抹乾整理好, 菜都還沒下鍋哩!!
 
3. 不喜歡乾乾黏黏的甜食, 如: 蛋糕, 派皮, 餅乾, 糖果! 但是卻喜歡糖水甜品, 如: 刨冰, 酒釀湯圓, 白木耳蓮子湯!!
 
4. 牙膏一定要從底部往上擠, 不喜歡看到沐浴乳, 洗髮精溢出沾到瓶蓋裡面!!
 
5. 害怕拔頭髮的感覺, 不敢看打針抽血, 不喜歡人家玩我的指甲尖縫, 看到一大片一粒粒凸凸的東西會頭皮發麻!!
 
 
好了! 下面五個人 ---> 「哈哈!妳被貼了。」
 
(直接點擊名字可以進入她們的網頁ㄛ!)

(已經把各位的連結改成"BLOG TAG"串連文章 )

南投安安
 
 
 
 
Orpin

聲明: 被貼的人請不要緊張, 請自行決定要不要玩囉! 太忙或是不想讓人家知道妳的怪癖的話, 就直接跳過吧! 不強迫的~~

也歡迎大家在回應區裡"分享"自己的怪癖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ianne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